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打印纸、文件袋、文件夹、笔、笔记本、便利贴等办公用品采购,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报价清单、甲方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
注:①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②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提供响应数量的产品。
4.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53982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报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生产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0室
3.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方式:18052978738 邮箱:1416014245@qq.com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16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2室
3.开标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8室
五、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且重新密封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元,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未中标人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5.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八、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8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1416014245@qq.com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九、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定本项目总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53982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总价。
十、付款方式
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按季度支付。
注:1、中标人中标后与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单独开票结算。
2、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收取,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01258582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方式:18052978738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电子邮箱:1416014245@qq.com
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