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综合利用一期工程(界牌中心场站及加气站)、八巨气化站、蔡桥气化站安全验收评价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天然气综合利用一期工程(界牌中心场站及加气站)、八巨气化站、蔡桥气化站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欢迎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界牌中心站及加气站、八巨气化站、蔡桥气化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2.招标内容:编制滨海通惠燃气天然气综合利用一期工程(含界牌中心场站及加气站)、八巨气化站、蔡桥气化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服务期限: 60日历天(完成界牌中心站及加气站、八巨气化站、蔡桥气化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项目地点:滨海县内。
5.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项目各项编制规范、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深度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最终报告的编制工作。 受托方应运用科学、合理的技术,为委托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并编制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审批、备案或备查的有关技术文件,最终通过专家审查,安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6万元,招标人将拒绝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8时30起。
2.发售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10室。
六、付款方式:
乙方提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报告的费用;
注:1.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2.如需组织专家评审,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
七、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7802661251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63699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01960135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电子邮箱:1462966515@qq.com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