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港工业园区港城安置区二号地块项目天然气管道安装
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港工业园区港城安置区二号地块项目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
2.建设单位: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滨海县内
4.工程概况: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滨海港工业园区港城安置区项目二号地块,为居民用户安装燃气管道。
5.质量要求:合格
6.供货期限:120日历天
7.质保期:2年。
8.最高投标限价:29.375394万元。招标人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PE专项)的安装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的安装资质(注:因旧证、新证表述内容不一致时,参照特种设备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签约合同后,施工期间整体进度达50%以上,付至合同总价的30%;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
出具特种设备监检报告,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2年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注: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育才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108室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3.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时30分00秒
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107室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bhcfgs.com/)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杨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50581302 18344683652
代理公司:李女士 谢先生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18014128919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