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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11/4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司力量,提升人员素质。现在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选聘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有志于能源站运行发展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4、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6、符合《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明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投递电子简历的方式进行。

1、提交申请。报名人员于2023年11月06-202311月15日期间投递电子简历到2569478778@qq.com。

2、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电子报名表后,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嵇朝霞13814399709。

三、考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

(二)面试内容

岗位所需的管理及专业知识。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由城发公司通知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所有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与城发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为企业性质,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为基础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个人所得税)。试用合格转正后工资为基础工资加绩效,标准见附件一岗位表。

六、纪律监督

1、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县城发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次选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68110191。

本公告由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4日




附件:1、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岗位表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学历

年龄要求

要求

1

能源站运行专员

2名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①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具有较强的能源站运行沟通及管理能力;

③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能适应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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