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1)高压主线管道在滨海分输站旁建设一座滨淮门站,接收上游滨海分输站的来气。出站管线向西南敷设至医药产业园调压站。管线设计压力4.0MPa,管径为DN400,全长36.47km。
(2)沿途新建附属场站包括滨淮门站、滨淮调压站、八巨调压站、界牌调压站,外加通榆门站、界牌中心场站调压计量撬。
(3)2条支线管线:八巨调压站支线,管线设计压力4.0MPa,管径为DN200,全长640m;界牌调压站支线:管线设计压力4.0MPa,管径为DN200,全长1.83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