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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度无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4-03-06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度无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工程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度无损检测项目

1.2 建设单位: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1.3工程地点及区域位置:滨海县境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通知)

1.4 工程规模: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度无损检测项目为滨海县区域内常规燃气项目管道安装项目进行无损检测。

1.5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1.6工期要求(含编制检测报告):365日历天

1.7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无损检测包含:射线、超声、磁粉、渗透、光谱分析、电火花等检测项目。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2、招标方式

本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

5.2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仟元 ,投标保证金方式:现金。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8、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8.1发售时间:2024年3月6日17:00至2023年3月10日17:00(节假日除外);

8.2报名及发售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F区2108室

8.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8.4招 标 人: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63699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51119298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18052978738

9、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地点:滨海县境内。(具体待招标人通知)

9.3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查看拟检测区域的实施范围,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工地实际情况,索取所需资料,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付款方式

1)年度内每月单项工程探伤完工后,即进行探伤结算与支付。

2)结算方式:每月25日进行本月探伤工程结算。

3)当单项工程探伤金额不超过15万元(含)时,经甲方无损检测负责人及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合格、单项工程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4)当单项工程探伤金额超过15万元时,按双方确定的当月完成价款的70%支付进度款;待工程检测完工,甲方无损检测负责人及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合格、单项工程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按付款额开具正规发票。

注: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11、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单价报价,详见通用条款第 4 款。

12、招标控制价

12.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0661.5元

12.2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13、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4、定标办法

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5、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共  个标书,标书的详细编制要求请参见通用条款中的相关内容。

16、投标文件递交

16.1截止时间20243121530分00秒

16.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F区2107室

17、开标

17.1时间:20243121530分00秒

17.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F区2107室

  17.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出席,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上述人员应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

18、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33909时;

1416014245@qq.com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19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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