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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滨海县东坎街道政府大院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来源: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4-03-15
 

滨海县东坎街道政府大院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县东坎街道政府大院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开标日期为20243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39月—2024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东坎街道政府大院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位于滨海县幸福路北侧、阜东路东侧,包含景观提升工程、排水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三、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836862.10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3月15日起(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路166号)2楼2110室

3、招标文件: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联系人:

招标人: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895116392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8012580222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电话:1805297873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有效期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日15时0000秒。

2.开标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路166号)2楼2107室

3.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6000元(现金),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2.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6700元收取,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位置、现场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17 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1416014245@qq.com。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获取方式:2024年3月2117:00时前,通过邮件方式或书面形式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项目组成员的通讯设备、驻地人员提供驻场服务的食宿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十、付款方式

1工程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6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并经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28日内全套竣工验收资料装订成册含竣工图纸移交发包人,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承包人必须拆除所有场地临时设施建筑物并运出现场,否则付款不予审批。

注:①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甲方不接受法定授权外的委托支付)。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80天内由承包人提供工程结算资料,要求资料齐全,预算准确。逾期未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每超30天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壹万元(不足30天的按30天计算)。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

十二、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hcfgs.com/)招采平台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895116392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8012580222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电话:18052978738

 

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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