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通惠燃气海港大道LNG加气站标识牌及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通惠燃气海港大道LNG加气站标识牌及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2.1本工程招标方式:招标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自筹。
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4、项目概况
滨海通惠燃气海港大道LNG加气站标识牌及装饰工程;项目位于滨海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含安装):9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8、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待两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结清。
注: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10、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1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核验。
12、招标文件发售
12.1开始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8日起。
12.2发售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F区2108室。
12.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3、现场踏勘
13.1请各投标人应可能早点进行现场踏勘。
13.2地点:本项目位于滨海县。
13.3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13.4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59.4467万元。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5、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分为投标书,共1个标书,标书的详细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7、投标文件递交
17.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5:00 时止。
17.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F区2112室。
18、开标
18.1时间::2024年10月25日15:00 时。
18.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F区2112室。
18.3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出席,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9、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5800元整,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2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杨先生 电话:15050581302
陈女士 电话:13961963699
代理公司: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臧先生 电话:18052978738
王先生 电话:18019601352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