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LNG冷能综合利用示范区公共管廊项目纬二路六合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本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滨海LNG冷能综合利用示范区公共管廊项目纬二路六合路段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承担单位:江苏滨燃管道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境内
投资总额:63443.67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
联系人/电话:姜灶坤 15651554398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焊接烟气、防腐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及施工机械(柴油机)排放的烟气。项目采取洒水降尘,原材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管道施工采取分段施工,开展防腐作业,在管道施工两侧设置挡板、合理的洒水降尘措施、避免长距离施工;及时清理场地上弃渣料,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采取覆盖措施,洒水降尘;本项目采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车辆、设备及燃油,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减少施工废气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场地扬尘浓度,施工扬尘应满足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本项目管廊营运期全线采用密闭输送工艺,正常工况下,管廊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试压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铁锈和泥沙,通过临时收集罐沉淀后,经地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排入附近市政管网。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盐城市海兴国港实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接管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车辆、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回用水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相应回用功能的水质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管廊为专管专用,无清洗废水产生。本项目运营期无劳动定员,所需员工依托江苏滨燃管道发展有限公司调配,项目营运期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电焊机等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经预测,施工机械设备昼间50m以外,夜间200m以外,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要求。本冷能综合利用管廊、管道沿线200m无村庄分布,施工噪声对周边噪声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排放,运营期噪声纬二路、六合路边界线外20m内,其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纬二路、六合路边界线外20m外,其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等。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分类处置,废焊条交有资质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涂料桶、废防腐材料等,由厂家回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废。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规划及土地利用要求,选址合理;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事故风险水平可被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出发,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示内容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
四、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36679943
附报告表全本:(此处为附件)
报告表全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