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莲园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共产党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滨海县监察委员会;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滨海县莲园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县莲园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城西北方响坎路105号(原滨海县果林初级中学)及周边。
3、招标范围及项目规模:
(1)招标范围:滨海县莲园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2)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45万元。
4、工期:2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
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三、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确定投标人。
六、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七、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25年 1 月 11 日前(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滨海县监察委员会;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云海小镇D栋208室
联系人:徐先生 吴先生
电话:15358275688 18762311559
招标代理: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222329651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