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2025年天然气高压管道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滨海县2025年天然气高压管道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辑服务项目
1.2 招 标 人: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1.3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滨海县
1.4项目概况:1、高压管道拟建DN400高压主管道46Km,DN150支线管道7Km,设计输气能力6亿方/年,设计压力4.0MPa,管材选用L360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主管道规格D406x9.5,支管规格D168x9.5,执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2023)。埋地钢质管道防腐采用外防腐层为主,辅以阴极保护的联合保护方式。外防腐层采用三层PE加强级防腐层,阴极保护采用牺牲阳极保护。2、站场工程于滨淮门站内建设发球装置1套,建设五汛调压计量站1座,设计规模10000Nm3/h。3、公用工程1)自控:工艺设备配置自动控制系统,将检测数据上传至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调度室,实现远程监测和管理功能。2)供配电:新建站场用电就近引10KV市政用电。旧站增建设备用电引自站内现有供配电系统。3)建筑、结构:五汛镇调压计量站建设辅助用房1座,单层建筑,尺寸6.4mx36.3mx4.5m。构筑物主要为围墙、大门、设备基础等。设备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
1.5招招标内容包含不限于:
1、滨海县2025年天然气高压管道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2、提交的规划路由选线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符合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燃气发展规划等,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3、中标人所提交的高压路由方案、规划路由选线报告等设计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必要的完善调整补充;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4、其他工作包括:设计必需的现场踏勘、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和衔接,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未经招标人同意,研究过程中相关资料以及成果需对第三方保密。
1.6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2.1 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
5.2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7、付款方式:
1.在完成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2.乙方提交全部成果且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按合同价结清尾款。
注:1.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2.如需组织专家评审项目,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
8、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8.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现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核验。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无息)
8.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3)中标人所供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4)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8.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定标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帐进帐单、银行汇票、保函或电汇方式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或不以中标方单位实施转账进帐单或银行汇票、电汇方式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无息)
9、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9.1发售时间:自2024年12月3日起(节假日除外);
9.2报名及发售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08室。
9.3招标文件:200元/份。
10、现场踏勘
10.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查看拟服务的实施范围,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工地实际情况,索取所需资料,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招标控制价
12.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55万元。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13、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和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4、投标文件递交
15.1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30时止。
15.2 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12室;
15、开标
16.1 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30时止。(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2 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12室;
16.3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出席,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上述人员应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
16、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7时止。
递 交 方 式 : 书 面 形 式 , 或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代 理 公 司 电 子 邮 箱1416014245@qq.com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17、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 整,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8、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96196369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 18052978738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019601352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