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季度电脑及办公小电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25年第二季度电脑及办公小电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因办公需要,需采购一批办公用品:电脑及显示器类、存储设备类、办公电器等的采购、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前、售后维保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报价清单、甲方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4.质量标准:合格。
5.质保期:2年。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8785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7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10室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方式:18052978738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16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12室。
3.开标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12室。
五、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且重新密封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元,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未中标人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缴纳方式为转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
5.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八、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7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1416014245@qq.com
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九、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现场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十、投标报价要求
1.合同定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投标报价(即合同款)是指投标人负责为完成本次投标所有货物(含附配件)的采购、包装、存储、运输、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含附配件)的价格、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含网线、网线槽搭建)、调试费、质保期内维保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各类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
2.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投标报价(即合同款)是指投标人负责为完成本次投标所有货物(含附配件)的采购、包装、存储、运输、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含附配件)的价格、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含网线、网线槽搭建)、调试费、质保期内维保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各类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招标人有数量增减,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增减部分的综合单价一律执行投标时对应货物的综合单价。即:当数量增加时,项目结算款=投标总价+增加的数量*对应货物投标综合单价;当数量减少时,项目结算款=投标总价-减少的数量*对应货物投标综合单价。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项费用。
十一、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定本项目总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8785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总价。
十二、付款方式
所需货物供货完成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满6个月支付相应货物价款的80%,余款待两年质保期满结清 。
注:①中标人中标后与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单独开票结算。
②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按照:中标金额/1.1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甲方不接受法定授权外的委托支付。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收取,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01258582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方式:18052978738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电子邮箱:1015081041@qq.com
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