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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滨海县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城发光伏电站及屋顶光伏劳务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5-08-04
 

滨海县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城发光伏电站及屋顶光伏劳务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县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城发光伏电站及屋顶光伏劳务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综合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概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评标定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和投标文件格式六部分以及按通用条款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

2.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

3.1  资金来源: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

6.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费

7.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核验。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伍仟元 人民币。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而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7.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定标后,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交方式(三者任选其一):①、现金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银行汇票或电汇,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另行书面通知);②、银行保函,由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③、保险公司保单,由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单。

中标人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推迟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履约期满后(在扣除相应处罚后,如有),6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7.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请投标人将其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8.招标文件发售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4日起(节假日除外);

8.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南角2112室获取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9.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一切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工期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价报价。

11.最高投标限价

11.1本项目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9.3万元

11.2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12.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

13.定标办法

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4.投标文件递交

14.1  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6时30分00秒。

14.2  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南角2112室

15.开标

15.1  时间:2025年8月8日16时30分00秒。

15.2  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南角2112室

    15.3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16.联系人:

人:滨海县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44683652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8961914033

代理公司: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18052978738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滨海县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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