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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25年第三季度办公用品及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来源: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5-08-04
 

2025年第三季度办公用品及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25年第三季度办公用品及日杂用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因办公需要,需采购一批办公用品及日杂用品:打印纸、文件袋、文件夹、笔、笔记本、便利贴、抽纸、平板厕纸、湿巾纸、扫帚等,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报价清单、甲方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招标范围:包含不限于: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详见清单)

3.供货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

注:①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②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提供响应数量的产品。

4.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1年。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1286.5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7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0室

3.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8014128919  邮箱:1015081041@qq.com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15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在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内,在规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封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且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放弃函(格式自拟),否则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6个月内禁止该投标人参加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除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本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2室。

3.开标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8室。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未中标人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六、投标申请人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人: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01258582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8014128919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电子邮箱:1015081041@qq.com

 

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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