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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滨海县J-7地块建筑残渣清运工程

来源: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5-08-07
 

滨海县J-7地块建筑残渣清运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滨海县J-7地块建筑残渣清运工程

2.项目概况:滨海县J-7地块位于景湖桥东侧、锦绣园南侧,现拆迁区域剩余部分建筑残渣未清理,工程量约52000立方米,具体工程量请详勘现场。

3.招标范围:工程内容为清理建筑残渣,平整场地等。

4.项目地点:位于滨海县J-7地块位于景湖桥东侧、锦绣园南侧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最低残值额限价:21.384587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

①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1100分(北京时间,下同)。

②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08室购买招标文件。

③招标文件售价: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08室

时间:2025年8月1115时00分

五、工程结算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须按中标价将全部费用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安全履约保证金

六、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委托书必须放于投标书外面;

2、证明委托人有效身份的证件必须是居民身份证,其他一概不予认可;

3、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必须放于投标书外面;

4、开标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

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上述四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予开标。

七、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最高价中标)

、安全履约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投标安全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安全履约保证金缴存方式:现金。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人的安全履约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①安全履约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密封并交给工作人员核验,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安全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未中标单位现场退还安全履约保证金。

② 安全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结束后,招标人无息退还安全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300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该费用。

九、其他

1、要求投标人认真踏勘拆房现场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需充分考虑所拆建筑物周围的车辆、树木等的防护,照明和场外的道路交通、环卫等工作所涉及到的费用。

2、中标人不得因对项目情况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另行申请追加费用。(例如:不得以运输损坏道路设施为由,另行增加道路设施方面的二次保护费用等)。

3、运输过程中中标方应采取有效的扬尘管控,必须全程开启降尘设备,严格车辆冲洗和登记,确保场地整洁卫生和湿润。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先生    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51903967  18019601352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8014128919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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