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东A-7#地块(御景东园)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恒发地产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县城东A-7#地块(御景东园)基坑监测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及要求
1.1 建设地点:东海大道西侧、城东大道南侧
1.2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滨海县城东A-7#地块(御景东园)工程项目位于东海大道西侧、城东大道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101.18亩,总建筑面积约17万㎡。开挖面积约25500平方米,开挖深度约5米。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御景东园基坑监测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围护水平位移、围护垂直位移、深层水平位移、坑外地下水位、周边地表沉降、坑内地下水位、基准点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 监测内容主要为:御景东园基坑监测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围护水平位移、围护垂直位移、深层水平位移、坑外地下水位、周边地表沉降、坑内地下水位、基准点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如投标人无监测资格但本项目需监测的项目须得到监理、发包人的许可,再由投标人负责委托完成相应监测及相关手续的备案。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监测项目,涵盖了从基坑开挖至基坑回土结束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监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监测项目内容,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1.4 服务质量要求:
1.4.1中标人必须按照《建设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的要求,进行监测工作。
1.4.2监测频率按照规范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
1.4.3监测数取得后,当日以日报表的书面形式上交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1.4.4当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7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3份监测总结报告。
1.4.5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基坑监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1.4.6服务期限:240日历天(与主体结构封顶工期一致)。
2、资金来源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
4.2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5、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的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在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7.1发售时间:2025年8月14日起(节假日除外);
7.2报名及发售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112室。
7.3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7.4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8、现场踏勘
8.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2地点:东海大道西侧、城东大道南侧
8.3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查看拟监测区域的实施范围,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工地实际情况,索取所需资料,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总价报价(单价结算),详见通用条款第 4 款。
10、招标控制价
10.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万元。
10.2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11、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2、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地下室结构顶板浇筑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50%,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及基坑监测工作结束,提供完整的监测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是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对应的税率)进行调减)。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①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③保险保单。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无息)
13、定标办法
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共 一 个标书,标书的详细编制要求请参见通用条款中的相关内容。
15、投标文件递交
15.1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5时止
15.2 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112室
16、开标
16.1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5时(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2 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112室
16.3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出席,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上述人员应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
17、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5 年8月18日18时;
递 交 方 式 : 书 面 形 式 , 或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代 理 公 司 电 子 邮 箱1416014245@qq.com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18、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叁仟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恒发地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52988320
代 理 公 司: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臧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18052978738 15151022167
滨海恒发地产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