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原宇天建材厂区排污管井建设项目
询 价 函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请贵公司按询价函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原宇天建材厂区排污管井建设项目包含不限于:拆除混凝土路面及恢复、化粪池、污水井、管道铺设、地砖拆除及恢复、铺设草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报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
2.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80%;
3.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按审计价付清。(无息)
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是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对应的税率)进行调减)。
四、本项目限价为:10.277121万元。
五、工期:20日历天(质保期:2年)。
六、询价提交方式:
1、询价回函递送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5:00。
2、询价回函递送地点:
报价人请在2025年9月17日15时00分前送至滨海县大学生创业园D栋4楼招采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视为无效。
七、询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确定1名成交人。
八、询价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019601352
九、询价回函文件的组成,回函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4.报价人资质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5.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注:附件获取请联系询价人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