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凤鸣路初级中学围墙及消防等维修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坎街道凤鸣东路1号,对凤鸣路初级中学局部通道封窗、围墙加网及消防进行维修提升。
2.招标内容:包含不限于:局部通道封窗、围墙加网及消防进行维修提升等(详见清单)。
3.项目地点:东坎街道凤鸣东路1号
4.最高投标限价:27.164874万元
5.工期: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1日起;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港城路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北角)2108室获取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时00分
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港城路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北角)2112室。
五、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80%,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按审计价结清。
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甲方不接受法定授权外的委托支付。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议结束后予以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即人民币中标价×10%)。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①现金、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②保函;③保单。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返还: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人。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校区、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89511639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电子邮箱:958540364@qq.com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