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城发集团2025年第四季度办公用品及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因办公需要,需采购一批办公用品及日杂用品:打印纸、文件袋、文件夹、笔、笔记本、便利贴、抽纸、平板厕纸、湿巾纸、扫帚等,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报价清单、甲方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招标范围:包含不限于: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详见清单)
3.供货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
注:①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②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提供响应数量的产品。
4.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1年。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26956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日18: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0室
3.招标文件费用: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8014128919 邮箱:1015081041@qq.com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4日15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在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内,在规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封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且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放弃函(格式自拟),否则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6个月内禁止该投标人参加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除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本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2室。
3.开标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8室。
五、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且重新密封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未中标人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差额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即人民币中标价×10%),差额保证金为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缴纳方式:①现金、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②保函;③保单。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5.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01258582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8014128919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电子邮箱:1015081041@qq.com
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