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光伏电站及屋顶光伏2026-2027年劳务承包项目邀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城发光伏电站及屋顶光伏2026-2027年劳务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综合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概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评标定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和投标文件格式六部分以及按通用条款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
2.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
3.1 资金来源: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能力及专业服务能力;
4.2投标人取得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
6.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费
7.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整。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的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在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①现金、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②保函;③保单。对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2.1履约保证金的返还: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人。
7.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000元收取,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8.招标文件发售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15日起(节假日除外);
8.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南角F区2112室获取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9.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一切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服务期限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
11.最高投标限价
11.1本项目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6万元。
11.2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11.3最高投标限价确定的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等资料。
12.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
13.定标办法
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4.1 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正本1份、副本3份)
15.投标文件递交
15.1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5时00分00秒。
15.2 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南角F区2112室
16.开标
16.1 时间:2026年7月21日15时00分00秒。
16.2 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南角F区2112室
16.3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1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8961914033
代理公司: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18052978738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电子邮箱:1416014245@qq.com
滨海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