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CEMS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CEMS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综合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概况详见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项目需求和附件等五部分以及按通用条款第3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自筹。
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现脱硫、脱硝设备已安装完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MES设备已安装到位,已进入联网调试阶段,需委托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运维服务,对接上级环保部门及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维护等工作,确保环保在线上传数据准确。CEMS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1人/1次/周巡检标定维护,包含耗材及备品备件)。
5、服务标准:合格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6.2.投标人须具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查询中已备案(提供截图)。
6.3.本次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7、付款方式:
服务期限每满3个月按照合同金额支付合同总价的25%。(无息)
注:结算时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8、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9.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整,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核验。
9.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即人民币中标价×10%)。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①现金、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②保函;③保单。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待服务期满后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9.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0、招标文件发售
10.1开始发售时间:2026年8月24日起。
10.2发售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南角2108室。
10.3招标文件:免费。
11、现场踏勘
11.1本项目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踏勘现场。
11.2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11.3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11.4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8.9万元整,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13、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分为投标书,共1个标书,标书的详细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
15.1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5:00时止。
15.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2112室。
16、开标
16.1时间:2026年8月31日15:00时止。
16.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2112室。
16.3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出席,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36111603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电话:18052978738
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