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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2020〕62号、盐行审投资〔2020〕18号、盐行审投资〔202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新安大道北侧、北八滩渠西侧交汇处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滨海主城供热片区集中供热主热源点,满足供热片区内目前及近期工业、民用热用户的集中供热需求。

3.总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注:合同签订后第450天内首台机组通过72+24小时运行并移交,第480天内第二台机组通过72+24小时运行并移交。

4.质量要求:项目整体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勘察、施工图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关于设计质量的要求。

(2)采购质量标准: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采购物质质量合格率100%。

(3)工程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5.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规划建设3×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9MW级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工程建设2×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9MW级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勘察、设计范围按照三炉二机一次性详细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范围为二炉二机及设计范围内的除码头建筑工程、检修楼以外的全部公用及附属系统、工程。预留二期1×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扩建条件,控制室、开关室、继电保护室以及DCS设备间预留工艺及电控系统安装位置。二期扩建端预留位置总承包人负责土地平整。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1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可以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2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 2021年1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2年1月 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22 年10月 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的单位,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机容量9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工程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8月-2023年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注: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评分要求中人员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2  月  22 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4)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仁斌 封其艳

电 话:15895106969 139125960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2室

联系人:解凤宇 张杰

电话:15195931153 13913031507

邮箱:xiefy@jcec.cn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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