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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公告】原金马密封厂房拆除工程发包公告

来源: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2/22
 

原金马密封厂房拆除工程发包公告

一、 公开发包条件

原金马密封厂房拆除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滨海县产城融合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为限额以下县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进行公开发包。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建设地点: 滨海县世纪大道北侧,幸福北路西侧。

2.建设规模:原金马密封厂房位于滨海工业园区,为配合园区招商中曼项目,现需将厂区内厂房拆除(包含房屋地下基础部分),其中钢结构厂房(厂房4、5、6、8面积均约为3469.98㎡,厂房7面积约3511.25㎡,厂房10面积约为6908.22㎡)面积共约为24299.39㎡,办公楼(框架结构)面积约为3097.62㎡,浴室(砖混结构)面积约为181.24㎡,锅炉房(砖混结构)面积约为114.57㎡,配电房(砖混结构)面积约为135.07㎡,仓库(砖混结构)面积约为704.48㎡。最终以现场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为准。所有建筑垃圾、拆除物归中标人所有,并由中标人负责清运出场。

3.本工程最低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654232.24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投标限价。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工期

BHG2023002006

原金马密封厂房拆除工程

15日历天

注:所有房屋甲方交付乙方后限期15日历天内全部拆除结束、清表完毕。具体开始拆除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 承包人资格要求

1.须为注册地在滨海县境内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资质等级及范围: 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 要求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如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身份。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身份或投标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发包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分包。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承包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承包人须保证:承包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 承包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2月的某一天,则承包人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8月-2023年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6) 承包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承包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发包人拒绝其参加,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承包人。在一次发包活动中,承包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承包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1)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公开发包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四、邀约文件的领取(含施工合同)

1.领取时间:2023222日起

2.领取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DIJZcYNBun67oxLKgisdg?pwd=9ftb取密码:9ftb

3.承包人在领取电子版邀约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张吉、手机号码:15151022167)。

4.邀约文件价格:免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227150000秒。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一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方式。具体详见邀约文件。

七、付款方式: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1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须按中标价将全部拆除费用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八、 发包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九、承包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人:滨海县产城融合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滨海县云海小镇智谷三楼

人: 梁旭15061631085

人: 夏棋180125802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06室

人:张吉

   话:15151022167

电子邮箱:451128177@qq.com

 2023年 2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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