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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建设项目试桩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3/27
 

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建设项目试桩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智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的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建设项目试桩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总建筑面积约3万㎡,拟新建标准定制厂房、办公楼等共19个单体构筑物,每个单体按1根计算,打桩方式:静力压桩,详见工程量清单。

2.质量标准:合格。

3.工期:10日历天。

4.最高投标限价:125200.72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0月—2023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4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智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人:李华         联系电话: 15195176900

联系人:陈绘绘         联系电话: 13961963699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滨海县智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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