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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滨海县八巨站天然气利用工程安全验收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3/30
 

滨海县八巨站天然气利用工程安全验收评价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招标的滨海县八巨站天然气利用工程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1)场站部分:该项目占地面积 9.55 亩(6366.99 平方米),拟建LNG 气化站一座,包含配套设施、管理及办公用房,LNG 储气总容积为200 立方米,设置2台100 立方米储罐,供气能力 10500N立方米/h。

(2)管网部分:铺设中压管道总长度约为 20 公里。

2.服务内容:完成八巨场站、管网安全评价项目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6万元。

4.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项目各项编制规范、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深度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最终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5.服务期限:签定合同甲方资料提供齐全后30日历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具有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 3月30日到2023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付款方式:

1.在完成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0%;

2.中标人提交全部成果且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结清尾款(无息)。

注:付款时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4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定盛         联系方式:15050581302

联系人:夏棋           联系方式:18012580222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吉           联系方式:15151022167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hcfgs.com/)上发布。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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