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滨海县境内
3、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专业性地开展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质量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对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状况进行持续性评价评估:
(1)工程质量与安全资料
主要根据工程有效设计文件、相应质量验收与安全技术规范等,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工程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工程质量与安全资料检查。
(2)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①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对关键部位实施检查;
②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检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③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④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⑤抽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执行情况。
⑥抽查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3)工程实体安全检查
①对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②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安全履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安全防护用具(品)、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机械设备检测及登记、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安全用电及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内容。
4、质量与安全技术服务目标:
(1)推行第三方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有助于构建更加客观、专业的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预警质量与安全风险。
(2)引入第三方质量情怀安全服务机构,贯彻“过程跟踪,预防为主”的原则,促进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根本改进。
(3)对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有效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质量验收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一年(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
6、工作要求:
(1)人员组成。乙方需选派具有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实际经验、认真负责、业务功底扎实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查技术服务工作。参加检查的主要人员须为地级市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专家库成员。
(2)频次安排。由甲方委派一名同志配合乙方对施工现场质量与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每个月须对甲方在建建筑工地组织一次全面巡查,每个项目检查频率原则上每个月一次(每个项目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每两个月全面抽查一次)。质量检查每月累计4天(按1名检查人员统计)、安全检查每月累计4天(按1名检查人员统计)。
(3)乙方须每个月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甲方。
7、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为32万元,投标人所投报价作为完成本次服务招标范围内所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乙方派出专家的现场检查、通讯、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材料、机械、管理、利润、保险、工程延期增加服务费、风险、税金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约定的工作必须的成本,自主报价。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地级市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专家库成员至少1人;
3、人员要求: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地级市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至少1人,其余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专业职称;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1)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2)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
(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三、结算及付款办法
实行季度付款,每个季度服务完成后,甲方在下个季度付总价款的25%给乙方。
注: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2023年4月10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获取招标文件。
3.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投标人代表发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7日15时00分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5楼1504室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hcfgs.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磊 夏棋 联系电话:13770221985 180125802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