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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项目

来源: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04-13
 

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滨海县智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滨海县沿海工业园福泰路南侧、黄海路西侧

4、工程概况:占地面积约6.69万㎡,总建筑面积约3万㎡,拟新建标准定制厂房、仓库、办公楼、消防泵房、水池、门卫、配套设施用房及配套管网、管架、道路、景观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

5、服务质量要求

1)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并指派1名人员专门负责对接,如不能响应,招标人处中标人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次,县外检测机构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送样材料收集点或上门服务。

3)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6、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7、工期要求(含编制检测报告):15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施工进度要求进行。

8、检测内容主要为: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检测:建建筑物土建工程(含基坑监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含通信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消防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道路及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内全部项目的所有工程检测。

9、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砂石常规、混凝土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沥青、沥青混合料、预应力钢材、锚夹具、波纹管等)。②专项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结构性能、砌体结构、沉降观测等);地基基础工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锚栓试验等);钢结构工程检测。③备案检测: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市政工程、建筑水电、门窗、装饰装修材料、幕墙检测、建筑能效测评等。④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⑤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含消防检测、智能化检测、防雷检测、及基坑监测、周边房屋安全检测、隔声检测(含空气隔声、撞击声检测等)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注:①如投标人的检测项目不能覆盖上述范围,须得到监理、发包人许可,再由投标人负责委托完成相应检测及相关手续的备案。

②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8、最高投标限价:4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10、最高投标限价:48万元。招标人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结算及付款办法

所有主体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30%;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结清余款(无息)

注:结算时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结算方式:检测费用结算价=最终核准的建筑面积×【本项目检测中标价/3万㎡】。(总建筑面积指为项目实施的建筑物面积,未实施不计算)

甲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以图审后的施工图为依据,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提供建筑面积计算成果。与《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不一致的,以《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的规定为准。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 2023年 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3、联系人: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1日15时30分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5楼1504室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hcfgs.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智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绘绘    联系电话:13961963699

联系人:孙成      联系电话:1585111635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滨海县智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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