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2、项目概况: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3、审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3)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服务期限:60个工作日内
5、最高限价:15万元,招标人将拒绝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
6、咨询服务要求:
(1)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
(2)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咨询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内部审计报告及结论有义务向招标人做好解释工作;
(5)在咨询活动中依法不得泄露本项目的有关商业秘密;
(6)因国家法律政策调整、合作方退出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项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7)中标人派出的咨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道德,工作程序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如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派出的人员工作不到位、失职时将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更换相应人员,并保证另行选派人员工作到位。
(8)咨询人及人员应当遵守招标人规定,按要求提供相关审计资料,项目结束时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完整审计报告。
(9)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招标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组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相关执业证书;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余成员不少于1名【具备有效的会计师证书】,项目组成员中至少一名常驻现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结算及付款办法
于审计项目组进行之日起3日内支付30%的审计费用,于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3日内支付30%的审计费用,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40%的审计费用。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最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2023年4月13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17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451128177@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投标人代表发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9日15时00分00秒。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5楼1504室。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