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丁字港大桥环境整治碎石运输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丁字港大桥环境整治碎石运输项目
2、招标单位: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滨海县丁字港大桥
4、项目概况:滨海县丁字港大桥环境整治碎石运输项目,拟处置约2万吨碎石(以过磅量结算),需将石子运至东盾木业厂区。
5、招标范围:材料装卸、道路货物运输。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要求:6日历天。
8、最高投标限价:18元/吨。招标人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结算及付款办法
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价=经审核的过磅量*【本项目中标单价】
付款方式:待项目内容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注:1、当出场过磅量大于进场过磅量,不超过出场过磅总量的0.5‰时(含0.5‰),按出场过磅量结算。超过出场过磅总量的0.5‰时,按进场过磅量结算,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差量损失,按180元/吨计算,在结算中扣除。
2、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3、联系人: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1日15时00分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5楼1504室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hcfgs.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昌达 夏棋 联系电话:15261919665 180125802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