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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滨海县丁字港大桥环境整治碎石运输项目

来源: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04-17
 

滨海县丁字港大桥环境整治碎石运输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丁字港大桥环境整治碎石运输项目

2、招标单位: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滨海县丁字港大桥

4、项目概况:滨海县丁字港大桥环境整治碎石运输项目,拟处置约2万吨碎石(以过磅量结算),需将石子运至东盾木业厂区。

5、招标范围:材料装卸、道路货物运输。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要求:6日历天。

8、最高投标限价:18元/吨。招标人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结算及付款办法

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价=经审核的过磅量*【本项目中标单价】

付款方式:待项目内容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注:1、当出场过磅量大于进场过磅量,不超过出场过磅总量的0.5‰时(含0.5‰),按出场过磅量结算。超过出场过磅总量的0.5‰时,按进场过磅量结算,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差量损失,按180元/吨计算,在结算中扣除。

2、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0(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3、联系人: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115时00分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5楼1504室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hcfgs.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昌达  夏棋    联系电话:15261919665  180125802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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