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圩河及清坎河清水绿岸房屋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房屋拆迁服务中心招标的后圩河及清坎河清水绿岸房屋拆除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约88户,建筑面积约10981.78㎡,二标段约52户,建筑面积约7206.67㎡。具体详见提供的标段示意图。
注:最终以实际交付的房屋评估面积为准,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兼投兼中。
开、评、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2)最低残值额限价:二个标段均为2元/m2
3)所有建筑渣土归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及产生的运费由甲方负责。被拆迁户门窗、钢材、装修附属物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提供堆放地点、不提供相关买方单位及其他任何相关信息。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5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1月-2023年4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投标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涵盖以下两项内容:
①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②在开标前,已自行踏勘现场。并承诺:“我单位已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深入了解且理解了现场房屋拆除难度、施工通道、临近建筑及周边设施等情况,相关因素均已考虑在投标报价内,若我单位中标,承诺不因项目情况不明等理由,向招标人另行申请追加费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6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如投二个标段,招标文件费为陆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4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蔺咸忠 联系方式:15240353888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 晋 联系方式:18014128919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房屋拆迁服务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