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渠北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空气治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渠北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空气治理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滨海县域内招标人指定乡镇
4、项目概况:滨海县渠北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空气治理工程(界牌约1155.9㎡、陈涛约1249.89㎡、八滩约27446.4㎡),该项目共约29852.19㎡。
5、招标范围:主要作业内容为:治理内墙涂料、办公设备等释放出来的醛类、苯类等有害物质。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要求:实际开工后 7天完成全部治理项目并检测合格。
8、最高投标限价:44.77万元。招标人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4.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付10%(提供支付担保),中标人完成全部空气治理并检测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注:中标单位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 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 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中标单位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结算时需开具税率 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 照:中标金额/1.0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甲方不接受法定 授权外的委托支付。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3、联系人: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3日15时00分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5楼1504室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hcfgs.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成 电话:13813206869
联系人:张冬雪 电话:1834468365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吉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