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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总承包工程审计服务项目

来源: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3-06-01
 

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总承包工程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智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的江苏汉信天诚新材料工程总承包工程审计服务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6.69万㎡,总建筑面积约3万㎡,拟新建标准定制厂房、仓库、办公楼、消防泵房、水池、门卫、配套设施用房及配套管网、管架、道路、景观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

2.建设地点:滨海县沿海工业园福泰路南侧、黄海路西侧

3.本项目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3.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内容:

1)接受招标人和政府审计部门业务管理,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2)参加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熟悉施工图纸,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状况。

3)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并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向招标人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4)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及时提供咨询意见。

5)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跟踪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变更或签证工程量的测量和确定,对变更或签证的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与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一起进行现场踏勘,并留下影像资料。及时向招标人提供造价跟踪动态分析报告及各类报表。

6)资料报送与管理:

①接受跟踪审计任务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制定项目跟踪审计方案,报招标人备案。

②按时向招标人报送跟踪审计周报、月报表及月度工作总结,参加跟踪审计周度例会,中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涉及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招标人。

③项目完工验收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交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报告应如实反映项目过程跟踪情况,对变更、签证、调增调减造价的事项应特别说明。

④针对因变更或签证引起造价调整的事项,应编制跟踪审计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包括:参加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相关会议的结论,项目变更或签证审核的情况及结论,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形成的专业判断及依据等。工作底稿随跟踪审计报告一同报送。

⑤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其他资料的报送及管理工作。

7)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8)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计量支付月报进行初步审核并签字确认。

3.2结算审计内容:

本项目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①审查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核查竣工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依据工程图纸、工程签证资料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审查工程量的真实性;

②审查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完备,变更是否必要、真实,签证资料是否真实、准确;

③审查工程结算是否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有关定额、取费标准等编制,工程结算是否准确;

④审查建设项目设备、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采购,采购价格是否真实、合理;

⑤审查甲供材料、水电费等结算是否真实、准确;

⑥审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建设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⑦编制审计报告、工程结算审定单等工程审计必要的文书材料,形成文件档案成果,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配合招标人的工作及要求;

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它审计事项;

⑨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⑩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协助招标人接受政府审计部门的结算,工作结束为止。

5.最高投标限价:300000元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项目组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审计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 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不少于1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常驻服务地点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2人。(注:同一人员同时具备不同专业只认定其中一个) 。中标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相关人员材料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虚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招投标管理部门。

、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6月1日08时30分至2023年6月3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8日15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4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

1、所有建筑工程主体封顶并全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

2、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

3、跟审服务经审计结算后付至审计服务费的70%;

4、其余30%配合土建项目审计完成取得审计报告后全部付清。(无息)

注:①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②最终审计服务费=施工工程审定价×(本项目审计中标价/1.18亿元)。

③如本项目工程审计实行二审制度,以审计机关审计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智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63699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9517690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滨海县智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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