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的滨海县后圩河及清坎河清水绿岸房屋拆除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滨海县后圩河及清坎河清水绿岸1、2标段地块共计8435.46m3的建筑垃圾处置。
招标范围:将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场,建筑垃圾运至场所及如何处置等由中标单位自行决定。注:①在投标前,投标单位需自行踏勘现场。并承诺:“我单位已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深入了解且理解了现场建筑垃圾清运难度、施工通道、临近建筑及周边设施等情况,相关因素均已考虑在投标报价内,若我单位中标,承诺不因项目情况不明等理由,向招标人另行申请追加费用”;②需处置的建筑垃圾除被拆迁户的门窗、钢材、装修附属物;③最终如因甲方原因在标段内的被拆迁户未能被拆除,甲方按未拆除比例进行退还合同价款;④建筑垃圾清运后的场地保持基本平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组织运输和现场管理能力,且须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在投标函中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2月-2023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投标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涵盖以下两项内容:
①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②在开标前,已自行踏勘现场。并承诺:“我单位已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深入了解且理解了现场建筑垃圾清运难度、施工通道、临近建筑及周边设施等情况,相关因素均已考虑在投标报价内,若我单位中标,承诺不因项目情况不明等理由,向招标人另行申请追加费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2023年6月3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4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7751787706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8014128919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