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原面粉厂地块房屋拆除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的滨海县原面粉厂地块房屋拆除项目一期工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滨海县原面粉厂地块房屋拆除项目一期工程,涉及门卫、宿舍、配电房、彩钢瓦棚、仓库、办公楼、粮库。其中砖木结构门卫面积为66.4㎡、砖混结构宿舍等面积为4816.11㎡,简易结构车间面积为518.57㎡。厂内的设备、地磅、配电箱、道路等不得拆除破坏。(具体拆除内容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2)将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房屋拆除并将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出场,建筑垃圾运至场所及如何处置等由中标单位自行决定。
3)最低残值额限价:38374.36元。
4)投标安全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中标后3日内必须全部拆除完毕,且建筑垃圾全部清运结束。拆除所有物归中标人所有,自行处置。清运后,必须保证场地干净平整,不得破坏道路。
注:中标人中标当天须有机械进场拆除。招标人有权对拆除范围进行更改,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涵盖以下两项内容:
①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②在开标前,已自行踏勘现场。并承诺:“我单位已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深入了解且理解了现场房屋拆除难度、施工通道、临近建筑及周边设施等情况,相关因素均已考虑在投标报价内,若我单位中标,承诺不因项目情况不明等理由,向招标人另行申请追加费用。在中标后3日内按招标人要求全部拆除完毕,且建筑垃圾全部清运结束”。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6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2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4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761231818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5061631085
招标代理: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051812727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